股票代码:ued365
媒体公告
ued回归: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发布于:2026-07-20 16:39:25  来源:ued回归  点击量:14次

ued365:

  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与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加快发展新一代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转型,先进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网络化能力提升,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有关要求,参考《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以下简称《场景指引》)开展建设。规上工业公司自愿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在此基础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中央企业做好本集团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并将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报送工业与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中央企业需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学技术创新局)。

  卓越级智能工厂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探索。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按照《要素条件》《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请。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省级工业与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本集团的项目推荐工作。2025年工业增加值排名前1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40个,排名第11—2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0个,其他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企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由所在省份推荐。

  3.推荐单位应于2026年9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中央企业需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学技术创新局)。

  4.工业与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且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名单发布和宣传推广。

  领航级智能工厂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实现智能化变革引领,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按照《要素条件》《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请。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省级工业与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推荐工作。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其累计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数量的10%(结果向上取整),计划单列市和中央企业的项目由所在省(区、市)推荐。

  3.推荐单位应于2026年9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与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4.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专家委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和答辩,形成培育名单,并进行宣传推广。

  1.各地工业与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将其作为发展新一代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关键载体,并立足自身实际支持智能工厂建设、工业智能体开发等,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拟推荐的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加强现场抽查,提高推荐项目质量。

  2.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遴选500个以上引领行业发展的示范工厂。截至目前,中国钢铁行业智能工厂建设成效显著。已建成29家示范工厂及36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其中宝山钢铁与南京钢铁2家入选国家“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名单(全国仅15家),3家钢铁企业成功获评全球“灯塔工厂”。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作为国家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标准化总体组的成员单位,张龙强院长作为国家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专家委员会委员,将结合钢铁行业智能制造的发展阶段和实际的需求,充分的发挥研究院的智力资源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积极汇聚行业各方资源,从以下三方面为国家和行业公司可以提供服务。

  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总结试点示范先进经验,制定与国家标准《智能工厂评价通则》协调配套的《钢铁行业智能工厂评价导则》《钢铁行业智能工厂评价方法》系列标准,为国家、行业组织并且开展智能工厂标杆遴选工作提供可信的支撑依据。大力推进标准应用,开展钢铁行业智能工厂评价诊断咨询服务,构建以国家通用标准为核心,行业应用标准为触角的“标准群”,推动形成试点示范与标准应用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

  汇聚钢铁行业生产企业、科研院校、系统服务供应商等各领域专家人才,加强对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新趋势的研判,为国家制定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等提供支撑。

  在行业组织并且开展智能制造理念普及、先进的技术研讨、成功经验推广等工作,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发布的有关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的重要政策文件,支撑行业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作为发展的策略的重要方向,努力推动构建更完善的“钢铁+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发展生态。

  充分发挥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资深专家团队的作用,对智能制造业应用领域的国家政策、标准体系、标准研制等方面做持续的跟踪研究,使标准化与智能化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构建合理有效的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评价指标体系,从考核、评优、引资等方面调动企业研制、应用智能制造标准的积极性,推动行业广泛应用。

  为积极参与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研制的公司可以提供国家标准化政策咨询、标准化对象和范围的可研、标准技术资料对比分析、标准化知识培训等专业服务。通过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实现高质量的标准研制,进而更好地引领钢铁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ued奥格斯堡